政策保障类——人寿财险(预防因病因灾致贫返贫保障服务)
★预防因病因灾致贫返贫保障(风险管理)服务
产品简介:11月7日寿宁县人民政府为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重点关注低收入人群,健全完善防范返贫预警机制,特联合我司推出预防因病因灾致贫返贫保障(风险管理)服务,由寿宁县人民政府向中国人寿财险宁德市中心支公司托管预防因病因灾致贫返贫保障服务,项目保障费300万元。
保障对象:
1.寿宁县建档立卡贫困户
2.低保对象
3.特困对象(五保户)
4.贫困重度残疾人
5.贫困重点优抚对象
准入条件:保障对象因疾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急诊治疗支付医疗费用,或因在寿宁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导致家庭财产损失使其可能致贫返贫的,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限额给予赔付。
保障内容:
1.因病救助:在保障期间内,保障对象经医保管理中心认定范围内的保障期间内自付医疗费用2万元以上(同一家庭低收入成员患者费用可合计),政府按照自付医疗费用的30%给予救助,最高限额10万元。
2.因灾救助:在保障期间内,保障对象因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导致该区域内人员的房屋等家庭财产损失,政府委托人寿财险公司根据受损具体情况给予受损家庭救助,每户家庭财产损失最高限额5万元。
3.贫困户死亡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死亡的每人救助3000元。
需提供的资料:
1.因病致贫申请材料:因病致贫救助申请书、疾病证明、出入院记录、发票、低保或贫困户证明、病例本
2.因灾致贫申请材料:因灾致贫救助申请书、财产损失确认书、低保或贫困户证明
3.建档立卡贫困户死亡申请材料:因死亡致贫救助申请书、申请人亲属关系(村委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及户籍证明
电话:0593-2178010 传真:0593-2172678
邮箱:snxphjr@126.com 邮编:3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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