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补充类——人寿保险(新农合补充意外保险、学生平安保险)
★新农合补充意外保险
一、产品简介
惠民保险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的特点,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惠民保险是指: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偿的基础上,通过农村小额保险来健全城乡居民医保中意外伤害保障不足的问题,以保险机制来提高城乡居民外伤医疗补偿的同时,扩展对意外伤害所导致的伤残或身故的补偿保险保障。
二、保障对象
年满出生28日以上至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对象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三、资金来源
由符合参保对象居民个人自行出资30元/人/年
四、保障内容
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2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3000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5400。
投保告知:
《国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时,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90号)》要求,如果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在本公司、其他保险公司有效身故保险金额及本保险产品组合的身故保险金额总和超过20万元,本保险产品组合将不能投保成功;如果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在本公司、其他保险公司有效身故保险金额及本保险产品组合的身故保险金额总和超过50万元,故对被保险人的投保限额超过法定限额的,我公司不再承保;若尚未达到限额的,本公司仅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不计算在前款规定限额之中。
3、《国寿附加绿舟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若被保险人已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提供已获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医保结算单),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80%;若被保险人未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未提供已获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医保结算单),免赔额为200元,给付比例70%。将乡镇卫生院纳入我司认可的医疗机构。
4、《国寿附加绿舟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每人每日意外住院定额给付金额30元。
5、本产品组合每一被保人仅限投保1份。
★学生平安保险
一、产品简介
国寿学生儿童系列保险为学生儿童提供特定疾病、意外伤害伤残、身故保障以及意外伤害门诊费、住院费、疾病身故等全面保障。产品特点:价格优惠、保障全面。是一款专门为学生儿童量身定制的产品组合。
二、保障对象
凡年龄在2-25周岁身体健康的学生儿童,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年龄不足10周岁的,投保人须为被保险人的父母,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投保人须为被保险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否则将影响您的保险利益。
三、资金来源
由符合参保对象的学生或及监护人个人自行出资100元/人/年
四、保障内容
意外伤害身故、疾病身故保险金80000元,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金10000元,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80000元,意外伤害、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80000元,特定疾病保险金15000元。
1.《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B款)》和《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款)》的等待期为30天(续保不受等待期限制)。
2.《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款)》若被保险人已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提供已获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医保结算单),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为85%;若被保险人未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未提供已获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医保结算单),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为65%。
3.《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款)》若被保险人已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提供已获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医保结算单),免赔额为100元,其余额按以下规定分级累进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1)人民币0元以上至1,000元部分60%;(2)人民币1,0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70%;(3)人民币5,000元以上至10,000部分80%;(4)人民币10,000元以上部分90%。若被保险人未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未提供已获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医保结算单),免赔额为200元,其余额按以下规定分级累进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1)人民币0元以上至1,000元部分40%;(2)人民币1,0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50%;(3)人民币5,000元以上至10,000部分60%;(4)人民币10,000元以上部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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