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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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发展十二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发展十二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企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不断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促进全市市场主体持续稳定增长,制定本措施。
一、推广企业开办“5小时”办结制。全面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办 一日办结”政务服务,通过精简材料、优化流程、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等方式,整合开办企业涉及的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环节,实行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后台流转、统一出件“一站式服务”,市中心城区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5小时内,其他县(市)逐步参照推行。
二、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登记。
三、实行名称自主申报制。实施名称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提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实行经营范围勾选制。规范经营范围填报,支持新兴行业、新兴业态发展,由申请人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中进行勾选,不再进行核定。
五、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简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登记时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六、推行“一照多址”。除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外,市场主体在其住所所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划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允许该市场主体办理多个经营场所登记,免于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七、推行“证照同办”。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梳理可高效整合的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服务高频事项,优化再造办理流程,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企业、群众“跑一个窗口、办多个事项、领多个证照”。
八、推行企业开办“零见面”。拓宽办事渠道,通过“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不见面方式,及时为企业办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股权出质等事项,方便企业注册登记。
九、推行企业开办“零费用”。免费为我市新开办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刻制三枚印章,即: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一枚财务专用章和一枚发票专用章。
十、推行“全智能”登记。依托微信平台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系统,在各办事窗口设置自助服务终端,就近提供个体工商户“微信申请+自主申报+自动审核+自助打照”的全流程网上登记模式。
十一、实行“一人办结”制。落实首办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简化审批环节,全面推行企业注册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
十二、实行“靠前服务”制。采取提前介入、专人负责、现场指导、延时服务等举措,全程提供注册审批政策咨询、资料文书备制、网上申请等导办、帮办、代办等服务;在办事窗口设立自助服务专区,配置电脑和打印机等设备,最大限度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