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 ——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理念与重大实践
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
——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理念与重大实践
□中共福建省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在福建工作期间,通过深入调研和思考,对林业改革发展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理念创新和实践探索,先后作出“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等重要论断,极具前瞻性地提出“生态省”建设的战略构想,亲自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实施林业“八大工程”,推行林业目标责任制等。到中央工作后,习近平同志仍十分关心关注福建林业改革发展,在不同场合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福建全方位高质量推进林业改革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是习近平同志亲自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八大工程”建设20周年。重温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对林业改革发展作出的系列重要论述、进行的重大实践探索,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新时代林业改革发展再出发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同志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反复强调林业工作的重要性。1989年,他在担任宁德地委书记时,强调“闽东经济发展的潜力在于山、兴旺在于林”,要求“把林业置于闽东脱贫致富的战略地位来制定政策”。到省里工作后,他经常深入山区林区调研,对林业改革发展多次进行强调部署。1997年4月,他在三明市将乐县常口村调研时指出,“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要扎实抓好山地开发,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有优势的资源”。他还亲自担任福建省林业分类经营领导小组组长,要求“继续推进林业分类经营,在积极发展林业产业的同时,加快林业生态体系建设”。今年3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指出:“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现在应该再加上一个‘碳库’。森林和草原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林草兴则生态兴。”习近平同志的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了大家对林业重要性的认识。多年来,福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把林业作为生态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基础工作、主体内容和首要任务加以推进,不断提升全省林业资源总量和质量,全省森林覆盖率连续43年保持全国首位,植被生态质量和生态文明指数均居全国第一。
针对福建是林业大省,广大林农却守着“金山银山”过穷日子的状况,习近平同志在宁德工作期间就明确要求,“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强调要“解决林业政策体制和祖宗山权两大难题,提高经济、社会和生态三种效益”。到省里工作后,他进一步探索林业改革问题。2002年6月,他深入武平调研,对武平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指出“林改的方向是对的,关键是要脚踏实地向前推进,让老百姓真正受益”。在习近平同志的有力倡导下,福建省认真总结武平等地林改经验,2003年4月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省级林改文件,开展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配套改革,为全国林改树立了标杆。2008年6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吸收了福建林改经验。到中央工作后,习近平同志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推进福建林改向纵深开展。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期间强调:“要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可以说,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酝酿策划到试点破题再到全面推广,都是习近平同志亲自推动的。这些年来,福建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持续发力,先后出台了9份关于林改的综合性政策文件,不断深化林业改革发展,建立起责、权、利相统一的集体林业经营新机制,累计培育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近1万家、经营面积近1600万亩,累计发放“闽林通”系列林业普惠金融贷款106.44亿元、受益农户9.34万户,累计成交森林碳汇350.8万吨、成交额5168.8万元、成交量和成交额均居全国首位,三明“林票”、南平“生态银行”等多项改革做法被推广到全国,为全国林改不断探索新路子、积累新经验、作出新示范。
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对林业生态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格外关注,多次对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体系构建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指导。在特区厦门,他指出“保护自然风景资源,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坚决管住破坏资源做法,狠刹乱砍、滥伐、乱采风,使鼓浪屿和万石山风景区有效保护下来;综合治理筼筜湖,使曾经的臭水湖蝶变为如今碧波荡漾、白鹭翱翔、繁花似锦的“城市绿肺”和“城市会客厅”。在山区宁德,他大力开展荒山绿化,为闽东提出“苦战七年,确保1995年实现荒山绿化任务,全区绿化程度达70%、森林覆盖率达51%”的奋斗目标。在省会福州,他提出“城市生态建设”理念,倡导“见缝插绿”与“成片种树”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绿化福州工作思路。在省里工作时,他重视发挥林业在生态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强调“任何形式的开发利用都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进行,使八闽大地更加山清水秀,使经济社会在资源的永续利用中良性发展”。同时他十分关心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先后5次深入长汀调研指导,9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以全面根治为目的,切实把这一工程抓紧抓实抓好,把长汀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山清水秀的生态县”,创造了水土流失治理的“长汀经验”,被作为世界生态修复实践成功案例向全球推广。他还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2002年4月,他对闽江河口湿地保护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湿地保护是生态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我省要建设生态省,必须重视对湿地的保护”。这些年来,福建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接续实施四大林业生态工程,在海岸线上筑起了长达2861公里的沿海基干林带“绿色长城”,划定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4295万亩,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地358处,保护了全省85%以上的珍稀濒危物种、70%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武夷山国家公园成为全国首批正式设立的五个国家公园之一。
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深入挖掘林业产业发展的巨大潜力,大力构建林业产业体系,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在担任宁德地委书记时,他就要求走一条“靠山吃山唱山歌,靠海吃海念海经”的大农业发展之路。到省里工作后,他更深入地探讨推动林业产业发展。2002年4月,他在顺昌县大干镇来布村小径竹林示范基地调研时指出:“搞以竹子为主的农业综合开发,是一条值得肯定的路子,要持续抓下去,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把竹产业做大做优,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到中央工作后,习近平总书记仍然十分关注林业产业发展。2021年3月,他来闽考察武夷山国家公园时强调:“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统筹保护和发展,有序推进生态移民,适度发展生态旅游,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习近平同志的这些重要论述,阐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蕴含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这些年来,福建坚持统筹抓好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念好“山海经”、画好“山水画”、种好“摇钱树”,用抓项目、抓工程的办法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奋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2021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7021亿元,位居全国前列;木材加工、竹业、花卉苗木、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五个千亿元产业蓬勃发展,为社会提供大量优质林业生态产品,有效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和林区乡村振兴。
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推动将目标责任制引入林业工作,从制度上将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与党政领导的考核奖惩挂钩,形成导向鲜明的绿色“指挥棒”。早在宁德工作时,习近平同志就针对林业目标责任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在他的大力推动下,宁德全区实行林业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造林绿化责任状,把林业工作列入任期和年终的考核内容,有力促进了全区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到省里工作后,在他的推动下,2002年7月,省政府专门下发《关于继续实行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的通知》,下达了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目标责任,并跟进检查考核和通报奖惩。通过实行林业目标责任制,有力推动了福建省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增强了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自觉性。2021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提出“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林长制,与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时对“领导干部任期林业目标责任制”的探索是一脉相承的,可以说是林业目标责任制的延伸和延续,是生态文明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进一步强化了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这些年来,福建省持续推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出台后,福建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制度,全省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3.3万名,构建起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整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