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 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022年1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提出“积极利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等,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促进海外仓高质量发展”。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以下简称服贸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拓展企业和项目融资渠道,做好跨周期调节,促进对外贸易平稳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发挥服贸基金作用
服贸基金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基金,是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在外经贸领域引入融资新模式、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服贸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发挥服贸基金作用,探索以多种方式开展与服贸基金合作,以融资新途径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二、用好直接融资手段为外向型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外向型中小企业普遍轻资产、可抵押物少,通过银行信贷等传统方式融资较难,但其具备商业模式新、增长潜力大等特点。各地要充实外向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手段,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商业银行、出口信保等机构与服贸基金合作开展金融服务创新,整合金融资源,满足外向型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建立支持创新发展的投融资生态圈。
三、聚焦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发展新动能
跨境电商、海外仓、数字贸易、云外包等新业态新模式是贸易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地方相关基金及社会资本加强与服贸基金的协同配合,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的投资力度。支持构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配套服务体系,支持提高海外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优化完善布局,发挥“蓄水池”作用,帮助中小微外贸企业借船出海;支持跨境物流服务商发展壮大,促进国际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培育数字贸易企业和项目,孵化国际化数字贸易提供商。引导符合条件的代表性领域老字号企业创新开展服务贸易,推动老字号优质服务“走出去”。
四、积极支持服贸基金做好项目对接
鼓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与商务部相关司局加强信息沟通,与服贸基金建立工作联系,加大对新贸易新经济代表性强、发展潜力大、引导带动作用明显的企业和项目的引荐力度。组织参加相关贸易投融资论坛、研讨会、项目对接会等各类活动,扩大服贸基金在外经贸领域影响力,支持服贸基金更好落实国家战略。利用多种渠道向服贸基金推荐企业,动员符合条件且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在项目库网站(https://fmfund.cmft.com)填报项目信息,助力对外贸易企业,特别是中小服贸企业开展股权融资。
联系人:财务司戴晓琼 服贸司敬艳辉
电 话:010-65198453 010-85093368
邮 箱:daixiaoqiong@mofcom.gov.cn
jingyanhui@mofcom.gov.cn
商务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日